【概念文】預約諮商結構,讓個案有所心理準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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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進行心理諮商前,結構上會有三個步驟
『1.預約時間』
『2.事先付費』
『3.前來諮商點』
這三個結構,讓當事人花了心力、金錢和時間,所以真正開始談的時候,他也會全力以赴、主動積極,類似投入資本就要回收的概念。如果再加上『4.對諮商輔導有基本認識』,那麼,一場好的心理對話很容易就展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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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反的,非志願個案不具備上述條件
他的狀態:根本不想來、要他有空有閒才行、反正錢不是我付的、距離太遠心理師來我家談好了、什麼是諮商?能吃嗎…
好吧,我不是在說所有非志願個案,也有些個案確實需要幫助,但他們像受傷的動物不會主動求援,要幫她是真的需要花時間給點好處、建立關係。
與非志願個案工作的前前期,心理師在做的比較接近「引導」甚至是「推銷」等先導行為,要促發動機、引起興趣,等看見有點效果後他才願意投入。
很累,真的。
而這件事在求學、訓練、教科書都沒人教,很多心理所學生以為出來工作環境會給你把診療椅…結果你要自備板凳。
現實中很多個案來源是社福或政府機構,屬第三方付費,因為願意自費的個案沒那麼多也沒那麼穩定。因此「走出諮商室」,學習怎麼跟被動的、非志願的個案晤談,做前導工作,是現代心理師的迫切課題。